【基本案情】
浦東國際機場作為華東地區第一大樞紐機場,客流量和出租車需求量大,往來機場經營的網約車數量極多,其中充斥著一些非法網約車。群眾反應非法客運現象嚴重,現場執法力量配備不足。本案當事人趙某某,就是長期駕駛無網約車資格證車輛在浦東機場區域從事非法客運活動。
【處理結果】
一、執法程序
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三大隊執法人員在前期通過與浦東機場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等多部門聯動,利用多平臺大數據對高頻次進出機場停車庫的社會車輛進行篩查,排摸涉嫌違法車輛和人員,確定立案對象,固定證據資料。2021年3月16日08時許,由公安機關配合將當事人帶回大隊調查詢問。經查,當事人屬于第二次駕駛無證網約車營運被稽查,對此開具了處理通知書和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二、處罰決定
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屬于“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且個人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第二次被查獲,決定給與當事人罰款三萬元,并由公安機關處暫扣駕駛證三個月。當事人接受此次行政處罰,未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案件評析】
一、案情分析
執法人員通過浦東機場停車庫數據系統獲取2021年一月至三月初進出浦東機場P1、P2停車庫的社會車輛數據,在約15萬條數據中,匯總梳理出月均進出停車庫300次左右的極高頻次車輛,通過內部平臺數據,找出非營運(無證)且有接單信息的車輛,之后協調機場公安機關指揮中心獲取特定時段非法車輛和駕駛員的影像資料,最終鎖定滬籍非法客運車輛作為調查對象。該車月均進出停車庫高達350余次,駕駛員活躍度高,住址信息清晰、出車時間規律,決定對其進一步立案處理。
二、法律適用
《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和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三、執法示范點
通過對浦東機場停車庫管理平臺、“交通執法平臺”和“網約車監管平臺”的信息等大數據進行篩查,對高頻次出現在浦東機場的非法網約車進行集中梳理匯總,之后摸清每輛車的營運時間規律,近期網約車平臺接單情況,最后聯系公安機關鎖定特定車輛和人員信息,獲取車庫監控視頻和高清卡口照片,固定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上門將當事人帶回詢問。避免了乘客不配合、當事人惡意闖關拒檢、現場取證困難等執法痛點、難點,降低了執法風險,提高了執法效能,形成強大震懾力。
四、辦案效果
交通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在3月份集中處置了10余起利用非法網約車經營的同類案件,后續對于網約車平臺為不具備營運資格的駕駛員或車輛提供召車信息服務的違法行為做了另案處理。運用科技手段進行非現場執法的模式在網絡上和網約車駕駛員群體內引發強烈反響,使一部分無證網約車司機放棄非法客運或者辦理正規手續,以懲處一批來警示一片,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社會影響顯著。
來源: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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